作者:李志偉
文章來源:守押七大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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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4-02-18 15:37:37
自加入黨組織以來,在多次參加黨支部的會議時,提到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,對于這兩個會議常常在學習中模棱兩可、一知半解,為弄清兩者的本質區別,通過查閱了相關學習資料,總結出了幾個相同點和不同點,在此同大家分享一下。
首先,相同點表現在三個方面,第一,它們都是組織生活制度,與比較熟悉的“三會一課”制度具有相同的地位。第二,它們都是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方法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。第三,它們的目的,都是通過嚴肅認真的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,實現統一思想、增進團結、互相監督、共同提高。
其次,它們的不同點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,第一是參加人員的不同,按照中共中央2017年年初印發的《縣級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》的要求,民主生活會的參會人員限定為“縣級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”,也就是指縣級以上黨的各級委員會委員、工作委員會委員、黨組成員以及縣級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部門的黨員領導干部,而組織生活會的參加人員為黨支部或黨小組的全體黨員,既包括上級領導干部,也包括其他普通黨員,也就是說,一般情況下,縣級以上黨委、黨組召開的,縣級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參加的,一般是民主生活會,而有黨支部組織的,全體黨員參加的,一般是組織生活會。第二是召開的時間不同,按照規定,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,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,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召開的,應當報上級黨組織同意,這里的特殊情況一般有四類情況,一是班子成員出現重大調整,需要解決思想和組織上的問題的;二是人數不符合法定人數的,因為召開民主生活會,參會人數必須達到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,如果達不到,只能向上級請示延期召開;三是開展的重大教育實踐活動,比如有重大任務的;四是上級黨組織要求在某一時間召開的。從新頒布的《中國共產黨工作條例》的規定,黨支部要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,一般在第四季度,也可以根據情況隨時召開。第三是會議主題的確定方式不同,民主生活會的主題,一般情況下是有上級黨組織確定的,具有一定的政治色彩,如果自己確定主題,必須報上級黨組織同意,也就是說不能隨便確定主題,而組織生活會,一般比較靈活,既可以是上級黨組織確定,也可以是自己確定。第四是會議的內容不同,民主生活會一般圍繞的主題是對照檢查,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,比如在遵守黨章方面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方面、正確行使全力和民主集中制、執行黨的群眾路線和改進作風方面等,而組織生活會一般情況下是學習黨的理論知識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和政策、遵守黨的紀律和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等方面。第五是會議的功能不同,按照規定要求,民主生活會的功能作用是從重要內容、重要方式和重要作用等方面進行闡述,比如,民主生活會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,是發揚黨內民主、加強黨內監督、依靠領導班子自身力量解決矛盾和問題的重要方式,同時,民主生活會還應當遵循“團結-批評-團結”的方針,具體來說就是發揚黨內民主,加強黨內監督,依靠領導班子自身力量解決矛盾和問題,貫徹整風精神和積極開展健康的思想斗爭。而組織生活會的作用主要是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,統一黨員的思想,增強黨性和組織觀念,加強支部的自身建設,找出問題,共同進步。
最后,從兩者的側重點來看,民主生活會更傾向于思想斗爭、增強班子凝聚力和戰斗力,而組織生活會更傾向于找出問題、統一思想。